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A4打印复印。
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
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名称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查验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1、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吉林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实施办法》,规范我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2、第九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终结余滚动使用。第十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按季征收,年终结清。征收对象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征收应征缴额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第十一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物价局和财政局统一管理。
3、吉林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根据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吉林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实施办法》(吉省价办联字〔1995〕第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政府批准的“安居工程”、自用住宅、办公用房 工程造价总额 千分之一 由承建方负担 风景旅游景点 票价收入总额 百分之一 电子游戏 每台每月 三十元 说明:市政府乐府发(1995)55号文件规定,从95年6月1日起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长春阿满食品广场店干活的福利非常好。由于是食品工厂,当有节日发生的时候,食品工厂发售的福利一般都是相关工厂食品就是自己成品工厂本身发放的产品。待遇是还不错的。对于一些学历不高又努力的同志们是非常适合的。